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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港区中学是港北区政府直属的国立公办学校。为了充实港区中学的教师数量,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和《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贵人发[2006]9号)要求,现决定于2007年8月份面向港北区外公开招聘高中教师6名。
一、招聘范围及岗位
本次面向港北区外事业单位公立学校招聘在编在岗高中各学科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共6名。除地理学科外,其它学科报名人数若达不到1:3的比例,则取消该学科的招聘名额。具体岗位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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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地理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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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1 |
1 |
1 |
6 |
二、招聘对象
(一)年龄在45岁以下(1962年8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的特级教师、21世纪园丁工程A类学员、国家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高中教师,经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合格后可直接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二)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普通话达标(二级乙等以上),年龄40岁以下(即1967年8月1日后出生,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放宽到1966年8月1日后出生),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中学一级教师以上(除地理学科以外)职称的在编在岗公立学校高中教师。在同等条件下,21世纪园丁工程B、C类学员,市、县(区)级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参与课题研究实验教师优先录聘。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行为,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具备国家承认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求。
(五)根据职位需求,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在招考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步骤和程序
(一)宣传发动。公布招聘简章,通过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2007年8月6日至8月9日持身份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教师资格证、学历证、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近二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及2002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奖励即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处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劳动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教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班主任荣誉和享受各级政府特殊津贴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到港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场报名。报名时,每人交人才测评费50元、求职登记费20元,并填写统一印制的“招聘教师报名表”。加分依据材料须在报名时提交,报名结束后提交的无效。由港北区教育和科技局、港北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范围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简章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等。
(三)面试、奖励加分。招聘的面试、奖励加分工作由港北区教育和科技局、港北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实施。
1、面试。面试占总分的90%。面试实行分学科进行,时间为2007年8月14日至16日。面试采用说课形式进行,全部实行当场量化评分。说课时间为15分钟,说课内容由港北区教育和科技局会同港北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定好难度相当的2—3个课题。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于2007年8月14日上午8:00到港北区新世纪学校,抽取说课顺序及课题进行说课(提前一个小时抽签)。说课评委由有关专家和骨干教师7或9人组成。
2、奖励加分。奖励加分占总分的10%。分学科从说课优胜者中按1:1.5的比例确定加分人选。加分内容:获县级以上奖励即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处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劳动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教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班主任荣誉和享受各级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予以加分,县处级加3分,地厅级加5分,省部级加8分,国家级加10分。同一年度获得多项奖励的,以最高一项加分,不能累计;不同年度的可累计,但五年内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0分。
(四)公布成绩。将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和奖励加分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后,在港北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港北区教育和科技局公布。
(五)体检。根据面试和奖励加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由港北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港北区教育和科技局组织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面试和奖励加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按德才兼备、职位要求对被考察的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资格复审。
(七)公示、聘用。经体检合格,依照具体招聘岗位择优拟定出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7天,并分别在港北区教育和科技局、港北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港北区人民政府审批,确定正式聘用名单,再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书面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港北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逾期不办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对被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并办理入编、聘用手续,享受我区在编在岗教师的一切待遇。
港北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00七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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