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业单位的人员到各县(市、区)人事部门办理有关报名手续,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到市人才市场集中办理有关报名手续。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1)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免笔试的带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名;
(2)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下学历(含专科)报考人员凭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簿报名;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和工作期间的工资表;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以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张。
2、报考人员须填写《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二份,先提交给招聘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然后提交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资格和加分项目在所在工作单位或报考单位公示5天。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将《报名表》送回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事部门,其中一份由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事部门留存,一份送市组织人事部门。由组织报名单位负责将报考人员花名册(含电子表格)一份报送市人事局。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否则后果自负。
3、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照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即报名费10元,笔试费50元,人才测评(测试)费50元。
4、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对报考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两天内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调整开考比例;不同意调整的,应给考生五个工作日的时间进行调整报名。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在考试前6天,报考市直单位的到报考单位领取,报考县(市、区)的到县(市、区)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领取。
四、笔试和人才测试时间及范围
(一)笔试、人才测试时间
2006年12月16日
上午9:00—11:3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6:00 人才测试
(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和人才测试范围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含加分45分为合格。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为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法律基础知识,现代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科技基础知识,公民道德建设基础知识,区情市情和近期时事政治等。
人才测试主要范围为应考者的观察能力、言语能力、数理能力、空间想象能力、推理能力、动作协调能力和教师职业素养及道德规范等。
(四)笔试、人才测试成绩公布:由人事部门统一张榜公布。张榜地点: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考试成绩在市人事局公布,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考试成绩在县(市、区)人事局公布。
(五)笔试参考用书:笔试参考用书为《公共基础知识》(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资料》。考生到市、县(市、区)人事部门自愿购买。
(六)命题。《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人才测试的试题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命题。
不需要进行笔试的,可直接进入面试(测试)程序。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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